为确保招生复试程序规范,录取结果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北京市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
1.我院一志愿考生须符合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方可进入复试: 2.复试时间
复试按报考专业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3月30日:学术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一志愿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2) 3月31日- 4月2日:电子信息专业一志愿考生。
三、考生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请于2022年3月25日下午18点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发送至sme@ucas.ac.cn。邮件主题: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附件名称: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
注意:请将材料(2)-(10)按以上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与材料(1)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务必提交文字内容清晰的文档。
四、复试形式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2022年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按120%左右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集成电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另行发布)要求,做好网络复试准备。如有困难,请及时向学院研招办反映(010-82995774、82995669)。
五、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采用互动交流方式,考核考生英语口语的表达能力和听力水平。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科研道德、学习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心理健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六、拟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及专业考核×90%+英语考核×10%。
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七、体检
1.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考生确认拟录取后,请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具体体检项目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4月30日前邮寄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贴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机构骑缝章。邮寄仅限使用顺丰快递。
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3号,研招办收,100029,010-82995774, 010-82995669
2.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八、调剂
九、公示与争议解决办法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对外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需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学院监督电话: 010-82995537
校招办监督电话:010-88256714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其他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3号
邮政编码:100029
电子信箱:sme@ucas.ac.cn、yzb@ime.ac.cn
联系电话:010-82995774、010-82995669、010-82995537
集成电路学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