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选拔录取质量,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原则
持续贯彻“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人才,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
二、复试分数线
我院一志愿考生须符合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方可进入复试:
类型 |
招生专业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学术型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37 |
37 |
56 |
56 |
26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7 |
37 |
56 |
56 |
263 |
|
专业学位 |
电子信息 |
47 |
47 |
57 |
57 |
282 |
三、招生指标
本次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6名,专业学位硕士106名。
四、复试形式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2021年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按120%左右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15分钟左右。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微电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另行发布)要求,做好网络复试准备。如有困难,及时向研招办反映(010-82995669、82995774)。
五、复试时间
复试按报考专业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3月31日-4月2日:专业学位一志愿考生复试;
(2)4月9日:学术型一志愿考生复试。
六、考生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的所有一志愿考生须在2021年3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lihuizi@ime.ac.cn。邮件主题: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资格审查:
(1)本人亲笔签名的《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pdf版;
(2)本人亲笔签名的《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pdf版;
(3)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放在一页);
(4)应届生的学生证扫描件,往届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5)本科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6)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7)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有);
(8)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有);
(9)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扫描件(如有);
注意:请将材料(2)-(9)按以上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与材料(1)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等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采用互动交流方式,考核考生英语口语的表达能力和听力水平。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科研道德、学习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心理健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八、拟录取
1.拟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均为5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及专业考核×90%+英语考核×10%。
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在初试或复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学术不端等行为的考生。
九、体检
1.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考生确认拟录取后,请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项目另行通知。
请考生在4月30日前邮寄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贴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机构骑缝章。
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3号,研招办收,100029,010-82995669
2.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十、调剂
1.学术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接收校内调剂,仅限一志愿报考微电子所学术型相关专业,且过国家A类分数线的考生申请。
2.调剂按教育部、北京市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及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在我院官网上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学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995537;
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56714;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二、其他
1.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各项信息,及时查收邮件。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拟录取名单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3.中国科学院大学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3号
收件人:科教融合中心
电 话:010-82995669
邮 编:100029
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